
最新消息
只要 2 步驟,看懂身心障礙證明如何申請!
只要 2 步驟,看懂身心障礙證明如何申請!
您或家人,有因疾病、受傷、先天因素,導致身心功能受影響,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嗎?完成下方 2 步驟,經鑑定符合資格者,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核發身心障礙證明,未來便可申請相關福利服務。
步驟 1:提出申請(臨櫃、郵寄、線上)
設籍桃園市,且有鑑定需求者,需備妥 1 吋半身照片 3 張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印章,向桃園市任一區公所提出申請,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。
步驟 2:至指定鑑定醫院完成鑑定
持表至指定鑑定醫院完成身心障礙鑑定,符合到宅鑑定申請條件者,亦可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申請到宅鑑定。
詳細請見本局公告:
洽辦單位:
本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

